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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校学生法律上允许结婚
2003年10月1日,新《婚姻法》颁布实施,只要符合法定年龄及相关条件,即可登记结婚,法律上并未指明在校大学生不能结婚。
2005年9月1日,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正式实施,“学校不得干涉和禁止本科生结婚”正式写入新规定。 2004年5月26日,城西某高校四年级学生余敏成为成都首个在校大学生新娘,金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新人颁发了成都首张在校大学生《结婚登记证书》。 免责声明: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,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 新闻来源:扬州婚庆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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