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
假离婚却成了真 想撤销要分情形
刘先生和妻子结婚已经八年,两人常常为琐事争吵。后来刘先生和一个女孩有了婚外情,对方提出要与刘先生结婚。
经反复考虑之后,刘先生认为这女孩只是看中了自己的钱。刘先生感觉还是与妻子更有感情基础,也希望通过自己出轨这件事能触动妻子改变对自己的态度。于是,刘先生向妻子坦白了这件事。 几天后,妻子给刘先生提出一个方案。妻子说,自己和刘先生先去办个离婚手续,但只是假的。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所有财产都归在妻子名下,这样,刘先生没了钱,那女孩也就不会再纠缠他了。这事过后,两人再复婚。 刘先生为表明其浪子回头的决心,便完全遵照妻子的意思,第二天他们就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,所有财产都归在妻子名下。 事情也像他们意料的那样,在办了离婚手续后,女孩很快便与刘先生中断了联系。可正当刘先生与“妻子”商量什么时候去办理复婚手续时,“妻子”却拒绝与其复婚。 为挽回“妻子”的心,刘先生去找“妻子”谈了多次,也为防万一,刘先生将与“妻子”的谈话都录了音。 刘先生问,他还能撤销离婚协议,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? 对财产分割反悔 一年内可请求变更或撤销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卢律师认为,刘先生与妻子已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,并取得了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离婚证,可以说不管他们的离婚意愿真假与否,他们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来说还是已经终止了。只要女方不同意复婚,刘先生的婚姻关系就无法再恢复过来。 而在财产分割方面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九条规定:“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,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。” 这表明,刘先生现对财产分割协议有异议,还是能起诉到人民法院,要求重新分割,立案是没有问题的。同时,该条第二款还规定,“人民法院审理后,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的,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。” 这也就是说,刘先生必须有证据证明在签订这份离婚协议时,存在受欺诈或胁迫的情形,否则,其诉讼请求就无法得到支持。 根据本案案情的陈述,离婚时将财产全部归于妻子名下,是妻子想出的一个主意,妻子也曾许诺摆脱第三者后便与刘先生复婚。此外,对于假离婚的事实,对方已承认,且有录音资料为证。 这些可以证明,财产分割协议的作出,是刘先生在受欺诈的情形下所为,因而,依据上述《婚姻法》解释(二)的规定,刘先生可以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,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进行分割。 卢律师指出,现行的《婚姻法》和《婚姻登记条例》,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,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,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离婚的处罚,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再对虚假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。 因此,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虚假离婚,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,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当事人承担。 两种情况结果不同 ●情况一 通过法院调解离婚 有违真实意愿可撤 卢律师指出,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80条的规定,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,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,可以申请再审。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,应当再审。” 所以,婚姻当事人通过法院调解离婚的,有证据证明调解不是自己真实意愿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,可以申请再审要求撤销。 本新闻共2页,当前在第1页 1 2 新闻来源:律师事务所 |
| 关于我们 | 信息发布 | 网站建设 | 免责声明| 招聘信息 | 联系我们 | 合作伙伴 | 站点导航 | 友情链接 | 网站地图 | 意见反馈 |
Copyright 2004-2006 鲁北婚庆网 客服电话:0534-2636601 中国网通(集团)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 版权所有:鲁北热线婚庆网 |